近日,咱新乡卫辉的一名小伙子王超杰在青海勇救工友的事受到各大媒体的关注,见义勇为作为社会正能量,本应该大力提倡,但王超杰却因为户口问题而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却引发了社会的热议。
25岁的王超杰家住河南省新乡卫辉市六庄店村,是一名电焊工。今年3月,他和同村工友前往青海格尔木市打工,但是仅仅两个月,他因为救人而落水遇难的消息却突然传到了家里。
王超杰母亲:“我一听说就站不起来。”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今年5月7号下午3点多,王超杰和工友们在翻修河堤时,突遇一名工友落水。
河道水流湍急,水深将近4米,在旁边干活的王超杰拿起工具就朝两人跑去,另一名来自东北的工友也下水尝试救人。但是不料两人却被凶猛的水流冲走。最终,落水工人被随后赶来的人们救起,而王超杰和下水救人的东北工友却不幸遇难。
得知噩耗,王超杰的父亲王立军从新乡老家赶到了青海。与工程的承包方西宁天瑞公司,以及通过多层转包而获得工程施工权的包工头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在王家人到达的十多天当中,包工头一直避而不见。最终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协调下,西宁天瑞公司终于同意补偿,但是王超杰与另一个东北工友的补偿金,却因为双方户口差异而相差甚多,这让王超杰的家人无法接受。
死亡的沉重一样,生命的价值一样,见义勇为的行动也一样,但为什么为何户口的不同,赔偿就相差一倍多呢?一句“你儿子是农村的”,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同命不同价的赔偿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那么在死亡赔偿标准上,国家是怎样规定的呢?
律师 韩林:“法律规定人身损害案件或者侵权案件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会有差别,农村是按按农民的纯收入计算的,城镇是按城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所以标准不一样,相差近三倍。”
同命不同价,这样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这个悲剧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同命不同价”这一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奇葩存在,是到了该终结的时候。
律师 韩林:“根据现在经济发展状况,‘人户分离’的现象在农村是很多的,也就是说我的户籍在农村,但是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城镇打工经商。这样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也有一个批复,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城镇打工或者经商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的标准来计算各项赔偿标准。”
今天下午,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称:西宁天瑞公司的负责人再次找到王超杰的父亲,称赔偿方面不再涉及户口差异。经过协商,三方达成协议,天瑞公司支付30万元补偿款,带王超杰出来的包工头支付20万元。
【新乡电视台记者报道】